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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元旦和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2023-2024学年校历》《关于2023-2024-1学期教学进程调整的通知》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元旦和寒假放假有关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与课程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3-14日(详见考试日程安排表,3+2、4+0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考试时间按照合作学校统一安排)。教师于2024年1月12日结束教学工作,1月17日前完成教学资料上交,请任课教师务必提前作好准备。学生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办好离校登记手续即可离校。

二、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

1.元旦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2023年12月30日-31日)连休。

2.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3+2、4+0合作办学项目班级放假时间待定)。学生须于放假后2天内履行离校登记手续后离校,注意旅程安全,做好寒假“防交通意外、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防范工作。

寒假期间,学生公寓部分设施进行改造与完善,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住宿申请。如有参加技能竞赛校内训练等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学生可向二级学院申请,由各二级学院集中报备学生处,学生处统一安排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做好值班及学生指导管理工作,妥善安排学生寒假学习生活。学生在寒假中如有突发情况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

3.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请教职工安排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寒假如有重大工作安排,涉及到的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要求,即刻返校。

4.各二级学院(部)、部门要结合职业本科建设、“双高”建设等重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假期工作进程,保证学校重大工作的落实推进。

5.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各部门负责的财产应妥善保管,重要部门及实验室须贴好封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假期中有值班任务的同志务必准时到岗,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安排

1.教职工于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起上班,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2.学生于2024年2月25日报到,缴费注册,开展班级、二级学院活动,2月26日上课。

3.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日)为学生本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时间,具体安排届时见教务处网站。

四、假期餐饮安排

另行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